据新浪网1月29日报道,中国公共环境研究院(IPE)、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NCSC)等机构联合发布了一份报告,对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情况进行了评估。报告显示,中国企业主动披露温室气体排放信息的比例仍然较低,披露的范围和质量也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在《中国温室气体管理 "十三五 "规划》中,国务院鼓励企业在 2016 年至 2020 年期间主动公开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并要求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企业首先公布温室气体数据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计划。然而,该国尚未在国家层面建立强制性温室气体报告制度。
截至目前,中国已有山西、四川、江西、吉林、浙江等五个省份出台了企业温室气体强制报告要求。在四川,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或超过 2.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重点企业必须披露温室气体信息,省政府还建立了温室气体信息公开展示平台。吉林省将范围限定在石化、化工、钢铁、电力、其他等八个重点行业的企业,但要求这些企业同时披露二氧化碳(CO2)和甲烷(CH4)的排放信息。浙江则要求所有电力企业和纳入国家排放交易计划的上市公司公布温室气体数据。与此同时,河南已开始就其首个温室气体信息披露标准收集公众意见。
报告建议,中国中央政府应立即着手制定统一的温室气体核算报告标准和指南,并尽快开始强制要求企业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此外,还应该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对温室气体排放表现良好的企业,在获得银行信贷、政府采购订单等方面给予优惠。同时,政府应制定措施,计算企业生命周期的碳排放量,根据企业对整个供应链的影响来评价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绩效。
资料来源
https://finance.sina.com.cn/esg/ep/2021-01-29/doc-ikftssap174470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