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峽時報》9 月13 日報道,印尼議會將於本週通過長期擱置的個人資料保護(PDP) 法案。 ( 334,400 美元)洩漏或濫用私人資訊。機構可以出於特定目的收集個人信息,但一旦達到該目的就必須刪除記錄。該法案還規定,數據運營商必須獲得每個人的同意才能使用其姓名、性別和病史等記錄,允許每個人撤回同意並因任何違規行為獲得賠償。
這項立法是在印尼國家網路和加密局對涉嫌1.05 億印尼人的資料外洩事件進行調查幾天后出台的,此前上個月又發生了一起涉及國有公用事業公司PLN 超過1700 萬客戶私人資料的重大資料外洩事件。儘管近年來印尼大規模資料外洩事件頻傳,但直到現在議會才最終敲定了人們期待已久的 PDP 法案。關於誰將負責新的資料保護監督機構的分歧推遲了立法。最終,立法者和印尼政府同意由總統負責這個新機構,而議會則確定其職責。根據 Alphabet 旗下Google、新加坡淡馬錫控股和全球顧問公司貝恩公司聯合撰寫的最新報告,隨著印尼數位經濟到 2025 年將成長至 1,460 億美元,制定資料隱私法變得更加緊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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