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路透社3月12日報道,德國船東協會(VDR)敦促德國政府頒布立法,將航運業納入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 ETS)。 ,該協議要求船東透過購買歐盟碳信用額來支付排放量。 VDR 董事總經理 Martin Kroeger 表示,航運業的營運依賴於規劃的確定性和維持全球統一的競爭條件。他也強調需要實施與國際標準接軌的排放定價機制,否則船東可能需要為相同的排放支付兩次費用。
2022 年 11 月,歐盟同意將航運納入其碳市場,將其範圍擴大到能源產業和製造業之外。該納入旨在迫使航運公司探索脫碳方法,例如污染較少的燃料或碳捕獲技術。根據2023年批准的歐盟規則,航運公司必須對所有5000總噸及以上大型船舶的排放進行監測、報告和付費。從2024年開始,他們需要用EU ETS排放配額抵消40%的排放量,到2025年增加到70%,到2026年增加到100%。收益。
资料来源
https://climate.ec.europa.eu/eu-action/transport/reducing-emissions-shipping-sector_en
